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燃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生物质燃料替代技术,氢冶金,炉窑氢燃料替代,玻璃熔窑窑炉氢能煅烧、水泥窑窑炉氢能煅烧、燃氢燃气轮机、氢燃料内燃机等氢能替代,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原燃料结构优化,工业电加热炉、工业汽轮机、空气源热泵采暖等电气化替代等技术和装备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工艺优化标准主要是指通过改变传统生产工艺流程,或优化现有生产工艺

2021年以来,各地逐渐要求新能源项目配置一定比例的电化学储能。开展大型风电场、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投资企业都需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投资储能电站,是否需要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 根据国家能源局答复,除抽水蓄能外的其他新型储能项目暂未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暂不需要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因此,投资新型储能项目,不需要电力业务许可证。 以下为官方回复截图:

近日,科技部等12部门发布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工作方案》,《方案》指出,打造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支持集成电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智能装备等发展,规划和建设智能网联“车路云网图”支撑体系。打造绿色智慧能源产业集群,大力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壮大以能源互联网、氢能及燃料电池为代表的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创新。 以下为方案全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快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 工作方

5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就补齐农村充电设施短板、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内容有删减) 国家发改委联合能源局出台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政策文件,请问当前为什么要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孟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高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310万辆,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自2020年7月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推广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

近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表示,2023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4740万千瓦,同比增长86.5%,占新增装机的80.3%。 其中,常规水电新增并网121万千瓦,抽水蓄能150万千瓦,风电新增并网104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并网336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并网63万千瓦。 截至2023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2.58亿千瓦,常规水电装机3.68亿千瓦,抽水蓄能装机4699万千瓦,风电装机3.76亿千瓦,光伏发电装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优惠政策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如何申报?内容整理如下: 01 具体政策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

3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严格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修复的采煤沉陷区,推进其中的非耕地区域规划建设光伏基地。 《通知》原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明确提出:发展储能产业,大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报告中提到,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1 N”政策体系部署,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科学把握推进节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区域、城市、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复函》,同意设立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范围包括四平、辽源、通化3市。 复函指出,按照“一区引领、三片支撑、多园联动”的空间布局,着力提升产业承接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开放合作,有力有效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在承接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将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地区特色制造基地、绿色低碳转型先行区、区域合作发展新高地和全国重要的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更好支撑东北地区振兴发展。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