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531新政】曾少军:用理性公共政策,呵护光伏“国家名片”
第一,污染防治:新能源普遍具有清洁、可再生、储量大等特点,大力提升新能源的生产与利用,推动其战略地位上升为替代乃至主导能源是解决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第二,精准扶贫:扶贫的关键在于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模式,自2014年底以来,光伏扶贫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通过探索已取得较好的发展成效,并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的有效结合。第三,风险防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下降、新旧产业转型,金融风险逐步显现,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是集绿色环保及高新技术于一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既能实现污染防治又能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增长,是培育增长新动能的重要方向。
在诸多新能源品种中,光伏是我国最具开发潜力和应用前景的新能源,承担了重要的减排任务,其装机规模的快速发展成为客观现实需要。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力争达到50%,为达成长期规划目标,未来数十年仍需进一步加大光伏等新能源的开发应用,保持其稳步发展。
光伏产业,和高铁一样,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已取得全球技术领导地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推行以来,我国光伏产业成长迅速,规模稳步增长,技术屡破世界记录,近10年发电成本降幅达到约90%,“走出去”成绩显著,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获全球称赞。事实证明,我国光伏产业正成为继高铁之后,唱响全球的“中国名片”。当前,我国正大力倡导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已成为清洁能源的最大投资国,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正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要提升中国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就更应该支持和巩固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领先地位,大力推行光伏这张“国家名片。
产业政策的制定,需从公共利益出发,遵循科学化、民主化与规范化的原则。符合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向的公共利益是产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逻辑起点。理性的产业政策制定需要通过不同层面的论证、讨论和对话,由政治家、专家和企业家“三家”共同拟定。其中,完善企业家群体参与政策制定的机制尤为重要,行业组织作为企业的聚合体,应充分发挥其在参政议政、反映行业诉求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家“发声”提供平台。
当前,在国内政策已经出台的情况下,大家还是要理性对待。事实上,“一带一路”战略为光伏等新能源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能源普及率低等问题,且多数国家太阳能蕴藏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近些年,已有一些光伏企业积极在这些国家展开布局,获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相信“一带一路”未来将为中国光伏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空间。关于“‘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我牵头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研究,研究报告将择期发布,欢迎广大光伏企业共同参与进来,一同寻找新的发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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