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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意见征集的紧急通知

2016-10-09
新闻来源: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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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意见稿)》,其中光伏上网电价三类地区分别从0.98元、0.88元、0.80元下调至0.75元、0.65元、0.55元,而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补贴由目前执行的0.42元/千瓦时下调至: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

我会作为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是我国新能源领域代表广大非公经济体的行业组织,也是相关部委出台政策前的主要意见征集单位。上述电价调整方案将对我国光伏产业未来发展影响重大,我会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紧急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并汇总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请意向单位最晚于10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睿  13811170718

电  话:010-63100807  

传  真:010-63107703

邮  箱:lirui@cnecc.org.cn

 

附件:光伏上网电价意见反馈表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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