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光伏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意见征集的紧急通知
2016-10-09
新闻来源: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
查看次数:1485

各会员单位: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意见稿)》,其中光伏上网电价三类地区分别从0.98元、0.88元、0.80元下调至0.75元、0.65元、0.55元,而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补贴由目前执行的0.42元/千瓦时下调至:一类资源区0.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0.2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3元/千瓦时。
我会作为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是我国新能源领域代表广大非公经济体的行业组织,也是相关部委出台政策前的主要意见征集单位。上述电价调整方案将对我国光伏产业未来发展影响重大,我会非常重视,经研究,决定紧急征求会员企业意见,并汇总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请意向单位最晚于10月1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睿 13811170718
电 话:010-63100807
传 真:010-63107703
附件:光伏上网电价意见反馈表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处
2016年10月8日

联系我们
电话:010-63100807
传真:010-63107703
邮箱:office@cnecc.org.cn
商会官网:http://www.cnecc.org.cn/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9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