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征集2023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要求,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工作部署,现面向全体会员征集2023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绿色低碳、清洁能源、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现代物流、绿色金融、检验检测等重点方向的发展需求,同时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本地方本行业“十四五”规划和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统筹考虑地方质量提升工作重点、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以及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别化程度,提出2023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二、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23日前填写《2023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建议表》(见附件1,具体可参考表中的示例),并反馈至商会秘书处邮箱yuhuijin@cnecc.org.cn。
1、所申报的重点领域分类源引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小类,标准全文可通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看(http://openstd.samr.gov.cn);
2、如拟建议的领域未包括在现有分类标准中,请提出单位在填报时注明所参考的分类依据;
3、所申报的重点领域原则上应有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所申报的重点领域应有领先水平的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自我声明公开,并原则上实施6个月以上;
5、2022年已公布的重点领域(见附件2)将统筹纳入,不需要重新提出。
联系人:于绘锦
联系电话:010-63100807、18618180237
邮箱:yuhuijin@cnecc.org.cn
附件:
1.2023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建议表
2.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
全联新能源商会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建议表
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可通过链接进行查看或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IMoqhh0adtWmFs_li8hCA
提取码:u3pu
来源 | CNECC
编辑 | 中华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