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
2008-03-19
新闻来源: 全联新能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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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能源[2008]61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石油总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为了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委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