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称,将鼓励企业研究开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并由其负责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国家发改委在于3月7日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将新能源汽车生产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不同的技术阶段。对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只能在批准的区域内销售、使用;成熟期产品与常规汽车产品的公告管理方式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与常规道路机动车辆相同。
企业必须获得发展改革委的许可方能取得生产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