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改委助推可再生能源发电
2007-04-09
新闻来源: 全联新能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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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称,发改委于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统计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省级电网公司和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经营企业2006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和电费结算情况,向省级电网公司统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并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据了解,在去年6月30日出台的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25元的调整方案中,就已经包含了可再生能源附加。此前,有关部门又相继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但具体的调配工作尚未具体展开。
“在全国两会刚刚结束之后,发改委马上启动此项工作,足见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上述专家表示。
国家发改委
根据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国家将把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的比重,从目前的7%提高到15%左右。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