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新能源利用是可持续发展的必需
近年来,随着传统能源供需失衡矛盾的日益加剧,世界各国纷纷加大对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这些新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氢能和风能等,因其发展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等诸多优点,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与大力发展。具有丰富新能源资源的我国,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上也正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局面。
利用新能源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随着经济持续增长,我国对一次性能源需求急剧增加,能源的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安全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能源资源总量约4万亿吨标准煤,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俄罗斯和美国。虽然能源资源总量位于世界前列,但我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很低,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我国常规可采石油总资源114.9亿吨,居世界第九位,但人均占有量不到10吨,人均石油资源为世界平均值的17.1%,居世界第41位。人均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1552立方米,仅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5%,属于名副其实的贫气大国。
我国既是能源供给相对短缺的国家,又是能源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的国家。据估计,我国增长1万美元GDP的能源消耗是美国的4倍、法国的7倍、日本的14倍。就石油而言,我国的GDP石油消耗比美国高约30%,是日本的2倍多。到本世纪中叶全面达到小康水平时,一次能源的消费量将达到30多亿吨油当量。然而,目前我国人均一次能源的消费量不到美国的1/18,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与世界一次能源构成不同的是,我国以煤为主,煤占一次能源的比例为63.6%,由于煤的高效、洁净利用难度大,使用过程中已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严重的污染。这些都在提醒我们,一方面要节约有限的资源,一方面要积极开发新的能源。
我国具有发展利用新能源的资源优势。资料显示,我国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的地区,占国土面积的2/3以上,具有良好的开发应用价值;目前已探明的地热储量约为4600亿吨标准煤,利用率仅为十万分之一;我国海洋能源资源也十分丰富,其中可开发的潮汐能达2000万千瓦以上。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利用新能源以来,我国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该领域。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吸引的投资,约占世界新能源总投资的1/5。预计今后十几年里,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极有可能在我国发展成为规模上千亿美元的“巨大蛋糕”。在国际油价持续高位震荡和环保压力下,新能源自身的优点更加增添了其发展的“筹码”。专家测算,到2015年,我国新能源的利用将减少3000多万吨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以及200多万吨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提供近数十万个就业岗位,为数百万户边远地区农牧民解决无电问题,不仅可以缓解能源短缺问题,而且有助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积极鼓励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加大经济建设的同时,一直十分重视能源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问题。2009年9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同年12月,温家宝总理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向全世界宣布,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