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电设备招标公然“哈韩”该被查处
国内两家风力发电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和中节能港建(张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最近在其风电设备公开招标文件中,指定要求选用韩国法兰,甚至明确标示法兰价格。法兰是一种盘状部件,主要用于风电塔筒的连接,其技术含量并不太高,国内成规模的法兰生产厂商已有近20家,而且产品质量稳定,并大量出口到发达国家。国内风电设备制造商认为,风力发电商在招标中指定供货商的作法,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而且背后暗藏腐败玄机。(
风力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要途径,有着广阔的投产和市场前景。随着近年来国际油价的剧烈波动,世界风电装机新增装机容量大幅增加,各主要工业国纷纷出台鼓励风能利用技术研发、设备生产的激励政策,并为技术尚处于成熟期而保持较高成本的风力发电商提供价格补贴以及“规定电价”、“强制入网”、“全部收购”等保护政策。
我国风力发电产业尽管起步晚,但近年来保持了迅猛的发展态势,国家同样给予了产业、金融、进口设备等方面的一揽子激励方案,并于2008年正式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要达到10%,风电总装机容量要达到1000万千瓦。该《规划》同时明确提出,“风力发电促进风电技术进步,提高风电装备国产化制造能力,降低风电成本,增强风电的市场竞争力”,“在政府投资项目和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中,采用与设备制造企业打捆招标等方式支持风电设备国产化和自主技术创新。”
很显然,报道所指的两家风力发电商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给予的产业、金融、补贴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却有违成本常识和国家产业规划的“哈韩”,并且触犯了《招标投标法》。据此,行业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理应介入查处,厘清责任企业招标方案中属于非技术工艺的“添足”,视违法违规程度、按照现有政策法规给予勒令改正、罚款、取消特许经营权和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政策等处罚。联系到近期国家扩大内需、以投资拉动内需的宏观背景,有关方面认真对待这起“哈韩事件”、惩处招投标腐败现象,也有助于保证政府投资、发包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