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发展新能源要注意规避风险
在国内资源紧张,国际油价高涨的情况下,发展新能源有着现实的意义。但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也表示,发展新能源不能一哄而上,要规避风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本报记者宁彬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不少代表委员指出,在国内资源紧张,国际油价高涨的情况下,发展新能源有着现实的意义。但专家也指出,发展新能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石油石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在新能源发展起步阶段国家财政应该给予坚定的支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通过政府和企业来共同分担风险,推进新能源的发展。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能源消费也在逐年增长。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共生产原油1.87亿吨,同比增长1.6%;进口原油1.63亿吨,同比增长12.4%。另外,还直接进口了3380万吨成品油。在石油需求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必须顺应能源市场的发展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能源研究、投入和建设。"能源问题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和世界都必须严肃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根本出路是大力发展没有环境污染的新能源。"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表示。近年来,新能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尤其是近两年来,随着国际石油价格大幅波动以及《京都议定书》的生效,新能源发展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广泛关注,成为国际能源领域的热点。
而在我国,
特别是目前一些技术不过关、投入过高的问题要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需要加强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储备,逐步发展,层层推进。同时,在加快新能源发展的同时,要坚持发展与环保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把综合效益放在首位,防止新能源带来新污染。"李联五代表特别指出。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胡静林也强调,发展新能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石油石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在新能源发展起步阶段国家财政要给予坚定的支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稳定的市场预期,通过政府和企业来共同分担风险,推进新能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