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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应除四障

2007-03-14
新闻来源: 全联新能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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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概念自诞生以来,一直没有明确的官方定义。目前比较流行的定义大都是从区别于传统能源品种的角度出发对“新能源”进行界定,甚至狭义地认为新能源即是可再生能源。笔者认为,所谓的“新能源”不仅体现在它不同于“旧”的能源品种,而且不同于旧的能源利用方式和系统,因此,“新能源”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新的能源品种,是相对常规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而言的,主要是指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小水电、海洋能、地热能、氢能等不会随着人类的利用而衰减的可再生能源;二是传统能源的新利用技术、方式和系统,主要包括煤层气、炼焦和炼钢的可燃性废气、工业废热、余压、二甲醚等在传统能源开发利用中伴生的可利用资源,以及节能降耗、分布式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新的能源利用系统。

我国不仅可再生能源的储量丰富,而且在传统能源的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分布式能源方面有巨大的潜力可挖,潜在的市场发展机遇也很大。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的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量将达到1.2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12%,新增可再生能源3亿吨标准煤。在传统能源的新利用方面,为了实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的目标,国家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方面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力度,并且将节能工作作为我国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保障经济安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这一切导致中国新能源市场快速升温。目前,投资风力发电制造业的企业总数超过30家,是世界其它国家风力发电机制造企业总数的3倍左右,光伏电池生产能力已经接近世界产能的50%左右,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也是遍地开花。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在没有深入调研的情况下,盲目跟进的风险是非常大的。就中国新能源发展来讲,要实现产业化发展,必须消除技术、资金、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障碍。

技术方面,我们目前很多技术都依赖进口,企业生产规模小,一些原材料和产品国产化程度低,急需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例如,我国目前风电产业技术水平与国外主流机型的技术水平存在大约10年的差距,明显落后于市场的需求,同时直接导致国内风电产业的制造和配套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光伏产业更是如此,由于多晶硅原材料的生产属于敏感的先进生产技术,基本上垄断在国外8家主要生产商中,原材料紧缺成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瓶颈,同时还造成我国厂商竞相高价向国外寻求硅材料供应。

资金方面,中国新能源发展普遍面临很多技术不能国产化、产业薄弱环节不能得到发展、发电成本过高、市场容量相对狭小的问题。这些都与资金的缺乏密不可分。为了切实推进新能源发展,仅2004年一年,欧洲和美国对新能源的政府资金支持就达到100亿美元,包括研发基金机制、直接投资、资本成本补贴、课税扣除和出口退税等形式。所以,要发展新能源产业,首先政府必须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同时也应积极开拓确保我国新能源各种规划实现的各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如产业投资基金等,加大新能源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加速光伏产业、风能、生物质能等产业链建设,建立起我国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集群,增强新能能源产业抗风险能力。

市场方面,目前中国新能源市场的发育还不是很成熟,《可再生能源法》公布之后,各地都在组织力量调查本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都在积极规划发展可再生能源,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及科学可靠的方法,无法保证所得到的资源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比性,不能准确判断哪些企业真正有能力介入可再生能源开发市场,不能判断哪些有能力能做大做强。所以导致目前整个行业市场信息缺失,市场介入门槛较低或干脆无门槛,市场缺少规范的游戏规则。同时由于各地投资者纷纷涌入以及作为新兴产业,整体上缺乏系统的技术规范和质量国家标准及相应的认证标准。

政策方面,一方面政策出台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产业发展和变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国家已经颁布的很多政策根据就缺乏可操作性,以风电为例,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形成的上网电价过低,同时由于在技术方面风力发电是一种间歇性电源,会降低电网负荷预测精度,从而影响电网的调度和运行方式,还影响电网的频率控制、电压调整、电网的潮流分布、电网的电能质量、稳定性和运行成本等。所以虽然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电网企业应该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但为了保证电网德安全性和电能质量,必要时需风电场降低发电量甚至退出运行。因此,要求电网公司“无条件全额收购风电”实际上不可行,同时也更进一步的导致了电网公司的不支持。由此可见,要实现新能源的产业化,国家必须从投资、税收、信贷、价格和管理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政策体系。